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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委深改委印发《关于深化省属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若干措施》

发布时间:2020-07-23 admin

近日,广东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印发了

《关于深化省属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若干措施》

(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提出21条改革措施

为未来三年广东省省属企业“改革向哪走”指明了方向。

《若干措施》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改革决策部署,以提高国有资本运行效率、增强国有企业活力为中心,进一步深化省属国资国企改革,加快经营性国有资产产权管理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国有企业经营机制,推动省属企业创新升级发展,坚定不移做强做优做大省属国有资本,为推动“双区”建设、“双城”联动提供新的动力。


约束指标和硬化措施:


(1)2020年,完成第一批省属二三级企业专业化整合工作,启动第二批整合;完成省属企业总部职能、机构和岗位设置调整。


(2)到2022年,85%以上省属国有资本集中到基础性、公共性、平台性、引领性等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除科技型、创新型企业外,原则上省属企业不再保留规下企业;实现1-2家省属企业集团整体上市,力争每家省属企业至少有1家主业上市公司;技能人才占职工总量比例提升至25%,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比例超过全省平均水平。


(3)研发人员数量占职工人数比重每年增长10%以上。



优化布局:发挥省属企业关键作用


目前,广东省属企业资产总额超过70%集中在基础性、公共性、平台性、引领性等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


为进一步优化配置国有资源,《若干措施》重点围绕强化省属企业功能定位和主业管理、充分发挥省属企业关键作用、推动企业创新升级、提升科技创新能力等方面,不断优化国有资本布局和结构。


一是强化省属企业功能定位和主业管理。围绕“服务全省、带动产业、注重效益”的目标,要求省属企业制定集团层面优化国有资本布局整体方案,二级及以下企业主业要符合集团主业定位并形成有效产业链条;加快非集团主业企业、非优势业务剥离,不断提升实体经济特别是先进制造业比重;推动省属二三级企业专业化整合。


二是发挥省属企业关键作用。紧紧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在重大民生工程、基础设施、创新平台等方面优化配置国有资源,引导各类要素协同向先进生产力集聚,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综合性、区域性、系统性、带动性功能和重要支撑保障作用,提升国有经济控制力。参与应急物资生产和储备体系建设,优化应急物资产能保障和区域布局。


三是推动企业创新升级。投资布局一批区域带动力强、影响力大的项目,实施大型骨干企业培育计划,打造一批彰显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优势的标杆企业、领军企业,形成根植性和竞争力强的制造业企业群;推动国资品牌集群建设,提升国有企业质量层次和品牌影响力;推动省属企业“小升规”,提高省属规上工业企业数量。


四是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全面建立研发投入长效机制,推动省属企业围绕主业设立研发机构;完善重大科技攻关体制机制,加强省属企业自主可控核心技术、成套关键装备技术研发生产能力;加快科技创新成果产业化,支持省属企业构建创业创新孵化平台;充分发挥国有资本在创业创新中的重要作用,同步引导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投向先进装备制造业等新兴产业。


五是开展提质增效专项行动。强化省属企业预算、考核、分配联动,稳妥开展有利于产业协同、品牌增值的并购重组。盘活企业沉淀资金、存量资金和闲置房产,抓好无效资产、低效资产处置,清理长期不分红和长期亏损的参股股权。



健全机制:解决国企“活力不足”的问题


从打造精干高效的集团总部、深化市场化选人用人机制改革、推进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等方面入手,充分调动人的积极性,力争解决国企“活力不足”的问题。


一是打造精干高效的集团总部。集中开展省属企业“总部机关化”专项整治,构建市场化管控体系。明确总部定位和职能,优化管控模式,严控总部机构设置和人员数量。


二是深化市场化选人用人机制改革。健全管理人员岗位职级体系和综合考核评价制度,强化考核结果刚性运用,对考核评价不能胜任的,依法依规调整岗位、降职降薪。全面推行员工市场化公开招聘制度,建设公开规范的省属企业人才招聘和服务平台。深化省属企业劳动用工制度改革,构建员工正常流动和退出机制。


三是推进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发挥省属企业集团灵活运用工资总额管控的机制作用,健全劳动、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的机制,对承担省委、省政府重大项目任务团队的工资总额予以重点保障。指导企业完善内部分配机制,以岗位职责、个人业绩、承担风险为依据,推动收入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劳动强度高的岗位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岗位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