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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民法典》合同编、担保编专题解读暨企业合同管理法律风险防范实务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11 admin
课程地点:北京市 海口市 昆明市
课程时间:5-12月

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规范的合同管理在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已由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合同编是民法典分则各编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在合同法的基础上对于合同订立、撤销等多项内容做了新增和调整。为帮忙企事业单位深入了解掌握《民法典》合同编及担保编最新发展变化,进一步提高单位全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提升企业合同管理的规范化和专业化,控制和防范经营风险、法律风险,进一步健全内控风险管理体系,我中心特举办《民法典》合同编、担保编专题解读暨企业合同管理法律风险防范实务培训班。培训班将结合实际案例,深入剖析,从民法典之合同编所涉及的合同基本要素,合同的拟订、审查、应对措施等方面入手,讲授合同管理事务中的关键控制节点及注意事项,希望各单位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具体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第一部分《民法典》合同规则

(一)总则重大问题新解

1.合同订立规则;2.合同效力规则;3.合同谈判中允诺条款的效力;4.合同履行规则;5.情势变更规则;6.违约责任规则;7、不安抗辩权与预期违约规则; 8、格式合同规则。

(二)《民法典》典型合同重点规则新解

1.买卖合同;2.借款合同;3.保理合同;4.合伙合同。

(三)后《民法典》时代合同订立、审查、履行与管理

1.合同订立风险识别与管控;2.合同履行风险识别与管控;3.合同审查;4.合同管理。

第二部分 《民法典》下的担保规则新解

(一)保证合同

(二)担保物权规则

(三)非典型担保规则

第三部分  电子合同若干重要法律问题与风险防范

1.电子合同的订立注意事项;2.电子买卖合同效力; 3.电子格式合同的效力;4.免责条款的使用和法律限制;5.电子合同履行瑕疵;6.效力待定的买卖合同;7.电子合同终止、解除、违约。8.电子合同陷阱和欺诈的防范。

第四部分 新冠疫情下商事合同纠纷应当关注的法律问题与企业应对策略

1.最高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办理涉新冠疫情执行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2.新冠疫情对商事合同纠纷案件类型的影响及法律性质、处理原则;

3.新冠疫情下合同纠纷中的违约责任与损害赔偿问题;

4.新冠疫情下商事纠纷中的时效及程序问题与企业应对策略。

二、拟请授课导师: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贺绍奇

中国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合同法专业委员会     李少华、董万程

中企协企业管理培训中心客座教授、合同法实务专家刘  斌、赵显光

中国社科院民法室主任,法学博士,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谢鸿飞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商法研究所   孙 强教授、胡利玲所长

(因不可预见因素,授课导师请以报到通知为准)

三、参加人员:

各单位总经办、综合管理部、法律事务部、法律合规部、法律顾问室、企业管理部、合同管理部、规划发展部、风险控制部、财务部、纪监监察部、审计监察部、招投标、采购总监/经理、销售总监/经理及合同管理相关人员等。

四、培训时间安排及地点:

2020年12月23日至12月27日  北京市   (12月23日全天报到)

2021年01月08日至01月13日  海口市   (01月08日全天报到)

2021年01月18日至01月23日  昆明市   (01月18日全天报到)

五、费用及有关报名事项:

1.培训费2980元/人(含培训、发票、资料、场地、培训期间午餐、专家费等);住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2.因本通知发放范围有限,敬请各收文单位协助转发此通知并组织本单位相关人员统一报名,各收文单位也可直接报名,名额不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