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夏国资委印发了《自治区属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问题线索查处工作指引》(以下简称《工作指引》),旨在深入贯彻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决策部署,建立健全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规范企业违规经营投资问题线索查处工作,构筑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防火墙”。
《工作指引》作为《自治区属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宁党办〔2017〕52号)的配套制度,针对违规问题线索查处工作,明确了区属国有企业责任追究工作领导机构、主管负责人、专责机构、核查组的职责及要求,围绕查处工作的受理、初步核实、分类处置、核查、处理、整改等6个环节,逐环节明确实施和批准主体、工作流程、形成的文书载体等,从制度上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区属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问题线索查处工作,加大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行为的整改落实和责任追究力度,推动监督成果综合运用,形成职责明确、流程清晰、规范有序、高效运作的责任追究工作机制。 《工作指引》的出台,为企业开展违规经营投资问题线索查处工作和加快健全责任追究工作机制提供了操作指南和制度参考,必将提升监督追责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更好发挥以监督追责促进企业合规经营、高质量发展的保障作用。 宁夏国企改革任务完成率达到46.63% 近年来宁夏国企改革成果取得新突破,特别是首次实现了对8户监管企业的功能界定分类,宁夏建投等6户企业战略重组成效明显,全面完成公司制改制,混合所有制企业数量和质量大幅提升,区属企业混改面达到42%。改革举措取得新进展,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逐步完善,权责清单监管事项由54项减少为20项,完成28户“僵尸企业”出清、6.5亿元低效无效资产处置和8.8亿元债务清理,银西高铁、中南部饮水、新能源等一批事关自治区长远发展的重大项目落地见效,国有资本布局结构不断优化,市场化经营机制加快转换。改革重点难点问题治理取得新成效,全面完成36户央地企业1200万平方米“三供一业”分离移交、11万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11户破产企业终结工作,一批长期制约企业发展的资产交叉、配置不合理、债权债务纠纷等历史遗留问题得到有效化解。 国有企业深化改革,有力推动了国有企业发展质量效益的明显提升。据介绍,党的十九大以来,全区国有企业资产总额、净资产年均分别增长8.4%、15.2%,累计实现营业收入4128.9亿元、利润总额207.2亿元、上交税费462亿元,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今年是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关键之年、攻坚之年,在全区国资国企系统共同努力下,改革任务完成率达到46.63%。但针对全年要完成70%以上的改革目标任务,形势依然严峻。特别是主要改革举措能否落地、是否见效,直接决定着2022年能否全面完成改革任务。下一步,自治区国资委将通过建立点名通报、定期分析制度,挂图作战、挂牌督办,对推进缓慢的直接点名通报所在市分管领导、提示约谈企业主要负责同志,持续抓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各项任务落实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