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鞍钢重组本钢大会在辽宁省鞍山市召开,辽宁省国资委将所持本钢集团有限公司51%股权无偿划转给鞍钢集团有限公司,本钢集团有限公司成为鞍钢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企业。
辽宁省委副书记、省长刘宁,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翁杰明出席大会并讲话,辽宁省政府党组成员、副省长姜有为出席。大会宣读了国务院国资委、辽宁省政府《关于鞍钢集团有限公司重组本钢集团有限公司的通知》,签署了《鞍钢集团股权多元化改革增资协议》《辽宁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鞍钢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本钢集团有限公司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协议》。 翁杰明指出,此次重组是一项综合性改革,国务院国资委会同各方扎实推进,打出了一套六措并举的改革“组合拳”。一是推动中国诚通、中国国新增资参与鞍钢股权多元化改革,提升鞍钢资本运营能力;二是辽宁省国资委将所持本钢51%股权无偿划转给鞍钢,使本钢成为鞍钢控股子企业;三是有序推进本钢债务重组;四是积极引入优秀民营企业参与本钢混合所有制改革;五是同步推进钢铁板块和铁矿石板块整合运作,打造钢铁产业全产业链,夯实钢铁行业安全基础;六是同步建立市场化机制工作方案,为本钢全面深入参与鞍钢打造世界一流企业的进程创造良好条件。 翁杰明强调,重组大会的召开标志着鞍钢股权多元化和鞍钢重组本钢工作取得了重要阶段性成果,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此次重组的重要意义,继续深入推进重组整合工作。要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认识、扎实稳妥推进,按照有利于核心战略发展、有利于发挥整体竞争优势、有利于提升运营效率的原则,全力以赴推动重组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要坚持产业报国、钢铁强国,立足服务国家战略,立足绿色低碳发展,不断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进一步激发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推动企业改革发展再上新台阶、实现新跨越。要充分发挥优势,进一步深化央地合作,在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和辽宁省高质量发展中更好发挥“顶梁柱”作用。 据悉,辽宁省将大力支持“新鞍钢”建设,推动鞍钢在统一规划目标引领下,以市场化改革为统领,有序推进本钢混合所有制改革,引领本钢二次创业,推动本钢产业转型升级,构建以钢铁、矿产两个核心主业为基础,现代供应链、节能环保、产业金融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协同发展的产业格局,实现“五提升、两降低”(效率提升、效益提升、质量提升、品牌价值提升、员工收入提升,资产负债率降低、碳排放降低),综合竞争实力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把本钢建设成为具有示范意义的国有企业市场化经营标杆,成为东北振兴战略中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引领者,成为辽宁省新的经济增长极。 回顾鞍钢的重组历程,在2010年5月,国务院国资委下发了《关于鞍山钢铁集团公司与攀钢集团有限公司重组的通知》(国资改革【2010】376号)。 《通知》要求调整和明确重组后企业的战略定位和发展规划,妥善解决所属上市公司的同业竞争问题,研究提出重组整合的目标、步骤和措施,推进鞍钢和攀钢的实质整合,鞍钢集团明确了重组后所属上市公司的战略定位和发展规划,打造鞍钢集团两大专业化上市平台:鞍钢股份有限公司主营钢铁业务,攀钢钒钛主营铁矿石采选及钒钛业务。 业内专家对鞍钢攀钢两家中央企业以资本市场为纽带,实现两企业跨地区联合重组的做法给予积极评价,鞍攀重组中至关重要的资本整合是通过成熟的市场运作完成的。面对当时复杂多变的市场形势,鞍钢顶住压力,逆势前行,不仅体现了鞍钢的责任与担当,更凸显出鞍钢决策层在联合重组问题上的创新思考与智慧,创造了央企重组的“鞍钢模式”,为新一轮中央企业的跨地区联合重组发挥了引领和示范作用。
鞍钢重组本钢,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全面振兴、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和对鞍钢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重大举措,对于推动我国钢铁产业健康发展、助力东北全面振兴和辽宁高质量发展、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鞍钢、本钢均是我国具有悠久历史、光荣传统的优秀钢铁企业的代表,为国家建设、国民经济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在我国钢铁产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重组有利于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钢铁产业集中度,推动钢铁产业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促进钢铁行业高质量发展;有利于充分发挥鞍钢和本钢丰富的矿产资源优势,构建钢铁行业新发展格局,提升我国战略资源保障能力,维护钢铁产业链供应链安全;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充分释放协同效应,全力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更好发挥国有企业推动东北地区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主力军作用;有利于助力辽宁做好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加快数字辽宁、智造强省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