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的理念,推进《阜新市人才服务转型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的进一步实施,加快我市各类企业人才培养聚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推出以下政策措施:
一、强化人才服务功能,助力人才聚集
1、突破辽西北人才安家补助。自2017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0日期间,在我市各类企业就业、创业5年以上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博士、硕士和本科毕业生,以及新引进带项目、带技术、带资金,来阜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的经营管理人才,在阜新市首次购房用于自住的,可申请3-15万元一次性人才安家补助。
2、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对吸纳高校毕业生(毕业一年内)的企业给予就业见习补贴。补贴额度视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具体情况而定,计算基数以我市最低工资标准为上限。
3、公共人力资源服务。采取互联网+大数据平台+实体市场方式,提供全方位人力资源服务。发挥辽宁中部城市群、辽西人才市场、阜新-沈阳、辽宁-江苏等区域市场合作优势,为我市企业求贤纳才提供服务。
4、博士后聚集工程。凡在我市域内注册符合申报条件的各类所有制企业均可申报辽宁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和国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申报工作每2年开展1次,推荐建有专门的研究开发机构、承担着省级以上重大项目的企业优先申请设立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
二、优化人才培养体系,助力人才成长
5、“百千万人才工程”。“百千万”人才工程是培养优秀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的平台。我市各类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均可申报(企事业单位中担任领导职务后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除外)。省级人选选拔推荐每2年1次,国家级人选推荐以文件通知为准。
6、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是提升专业技术人才能力,培养造就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重要平台,包括高级研修项目和公需科目培训。可围绕我市企业需求,以服务转型、突出重点、兼顾特色为原则,选择符合我市专业技术人才培养需求的课题进行推荐申报,针对企业全部培训项目免费。
7、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服务。采用考评结合、考核认定、个人述职、面试答辩等多种评审方式,增加技术创新、科技成果转化、标准制定、节能环保等评价指标权重。鼓励企业人员参与科技成果转化优异人员职称评审。
8、技能人才培训补贴。一是推行新型学徒制培训,对符合条件且培训后获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技能人才,按规定标准给予企业职业培训补贴。二是开展高技能人才培训补贴。对参加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培训且通过职业技能鉴定的,分别由市财政局直补企业方式给予每人1200元、1600元、3000元的培训鉴定补贴。
9、技能大师工作站。企业可申请设立由高技能人才为领创人的技能大师工作站,为企业技能人才培养、技术技能创新搭建平台。技能大师工作站设立分国家、省、市3个层级,申请设站成功的企业可分别获得2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建站补助。
三、健全人才评价体系 ,助力人才发展
10、国务院特殊津贴。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是国家对于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的一种奖励制度,每2年评选1次。入选者由国务院授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政府特殊津贴证书,由国家一次性发给人民币2万元,免征个人所得税。
11、辽宁省三个奖励计划。辽宁工匠、杰出科技工作者、优秀企业家是省委、省政府为了激励各类人才在扎实推进辽宁振兴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建功立业而设立。辽宁工匠入选者将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次性物质奖励10万元人民币。辽宁杰出科技工作者入选者将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次性物质奖励10万元人民币。辽宁优秀企业家,入选者将颁发荣誉证书。
12、国家技能人才奖励。中华技能大奖和全国技术能手评选,每2年评选一次,入选者颁发证书及奖牌奖金。
13、辽宁省优秀高技能人才评选。辽宁省优秀高技能人才设置3个层级:辽宁省功勋高技能人才、辽宁省有突出贡献高技能人才、辽宁省技术能手。辽宁省功勋高技能人才、辽宁省有突出贡献高技能人才入选者由省政府进行命名表彰,颁发证书和奖牌。辽宁省功勋高技能人才入选者享受省级优秀专家待遇,并优先推荐参加国务院特殊津贴评选;辽宁省有突出贡献高技能人才入选者,给予连续3年每月1000元政府津贴奖励。
14、阜新市优秀人才。阜新市优秀人才是市政府为激励优秀人才积极投身转型发展实践而设立。奖励对象分为两类,一是优秀专业技术人才评选,二是优秀高技能人才评选,每2年评选1次。奖励分设2个层级,入选者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连续两年每月500元、300元政府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