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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司法》重点解读

发布时间:2024-03-05 admin

课程背景

2023 年公司法(2023 年 12 月 29 日通过,2024 年 7 月 1 日生效)删除了2018 年公司法16 个条文,新增和修改了 228 个条文,其中,实质性修改了112个条文,这是自 1993 年公司法诞生以来修改范围最大、改变最为彻底的一次,将对我国现有 4300 多万家公司产生深刻影响。

课程时长:1 天或 2 天

课程内容

一、新的公司法总则

1、公司设立宗旨的完善

2、公司法总则的常与变

1)公司类型:此虽旧邦,其命维新

2)公司投资:从正面清单到负面清单

3、公司担保:老问题,新解法

1)公司法总则的实与虚

2)公司社会责任:只是道德范

4、公司职工保护:功夫在诗外

二、公司资本的新变化

1、认缴出资必须五年内缴清

2、股权、债权出资的法律确认

3、股东未出资的,承担赔偿责任

4、股东未出资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5、董事会有催缴股东出资的义务,否则,承担赔偿责任

6、股东未出资部分,不享有股权(失权制度)

7、股东抽逃出资的,董监高可能承担连带责任

8、未到期出资,可附条件加速出资

9、股东对外转让股权,不再需要其他股东同意

10、未实缴出资转让后,由受让人承担主要出资责任

11、股权转让后,公司有义务办理变更手续

三、公司治理新变化

1、董事会不用再“制订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2、股东会可以授予董事会其他职权

3、删除了董事会人数的上限

4、三百人以上公司,应有职工董事

5、有限责任公司可不设监事会

6、自公司收到辞职信起,董事即辞职

7、股东会可以无理由解除董事职务

8、监事会有权要求董事和高管提交职务报告

9、所有董事都可以担任法定代表人

10、法定代表人的责任由公司承担

11、法定代表人的产生与变更办法必须写入公司章程

12、加重了控股股东滥用控股地位的责任

13、一人股东公司的连带责任

14、股东会和董事会决议无效的情形

四、其他技术性变化

1、可用微信、腾讯会议等方式开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

2、公司变更登记应该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3、公司必须公示登记信息,并承担信息真实性责任

4、明确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定地位

5、确认出资协议或合伙协议的法律地位

6、强化认缴和实缴的记载要求

7、股东有权查阅股东名册、会计凭证

五、董监高义务与可诉改革

1、查阅范围扩充

2、董事辞任的规定

3、董事身份解除的赔偿

4、简化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限制规则

5、新增公司变更股东名册义务及诉权保障

6、新增非公开发行公司的异议回购请求权

7、双重股东代表诉讼

8、利润分配时间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