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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4-05-08 admin

一、方案背景:

2024年6月是第23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主题是“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畅通生命通道”。

二、方案课题:

(一)企业要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1、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家谈”“班前会”“以案普法”等活动

2、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组织观看“安全生产月”主题宣传片、《安全生产 责任在肩》警示教育片、事故警示教育片、典型案例解析片和“全民安全公开课”等,推动树牢安全发展理念。

(二)企业要组织开展畅通生命通道宣传和演练

1、企业要聚焦“畅通生命通道”这一主要内容,组织开展宣传和演练。

2、企业要充分利用海报、动漫、短视频等多元化形式,讲解生命通道标识的含义和识别方法、保持畅通的必要性和法律责任,。

3、企业要联合应急或消防部门组织开展模拟火灾和地震等场景的应急疏散演练、线上避险逃生课程、避险逃生知识竞答等活动,突出生命通道在避险逃生和应急救援中的关键作用,强化企业员工不占用、不堵塞的安全意识,宣传应急疏散知识与技能,增强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避险能力。

4、企业要充分运用举报奖励机制,鼓励广大员工积极举报身边,特别是“九小场所”、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堵塞“生命通道”的安全隐患,争做公共安全的吹哨人。



三、方案设计:

四、课程收益:

1、有效解决和持续提升企业管理层和基层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弱,正确树立安全发展理念,重生产、轻安全生产现实问题。

2、解决企业管理层和基层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基础知识欠缺,安全生产法律责任风险意识弱,从内心未认知到违法的严重后果的问题。

3、解决企业高层、中层、基层安全管理能力不足缺乏安全管理需要的基本能力的现状问题。

4、解决企业员工文化素质总体偏弱而导致的安全意识普遍较弱,对学习安全知识存在抗拒、不在乎、不愿意学、学不会等的问题。

5、解决企业各阶层安全风险管控能力不足,不会管、不懂管、想不到、管不住,不清楚风险、危险源(第一类、第二类)、隐患、事故之间演变关系的机理的问题。

6、解决第二道防线该如何防守,排查不及时、排查后未及时治理、治理不彻底等问题,避免向事故方向发展。

7、解决企业的应急处置能力弱,比如未经常性训练、不懂得操作应急救援物质的方法。比如没有购买相应的个防护用品、或者防护用品不足、故障或损坏等,对应急处置能力进行提升,让第三道防线发挥最后的重要作用。

五、课程对象:

企业全体人员

六、课程时长:

(1)3天

(2)5天

(3)7天

七、课程方式:

①分组讨论、竞赛:学员分组,根据总学员人数合理分组;

②理论讲解:课堂上呈现概念、方法、工具等理论知识;

③视频案例:播放课堂内容相关的视频案例;

④视频、图片、文字类练习:设定视频、图片案例,小组竞赛、PK;

⑤破冰游戏:课前破冰、热身互动小游戏;

⑥角色扮演:根据课堂设定剧情,现场选取人员扮演角色,模拟剧情;

⑦现场辅导:根据需要,到生产现场实地确认和辅导。

八、具体方案内容:

第一篇:法制篇

 (1)唤醒意识-企业全员安全意识提升

 (2)知法守法-新版安全生产法、刑法尽职履责

第一讲:以案说法论责谈管理

1、观看“安全生产月”主题宣传片

2、观看《安全生产 责任在肩》警示教育片

3、观看事故警示教育片

4、观看典型案例解析片

5、案例中被追责人员违反了哪些法律要求而被追责

第二讲: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

1、习近平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2013年~2024年

2、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

第三讲:《刑法》中关于安全生产违反犯罪的条款以案释法

1、《刑法》中关于安全生产违反犯罪的罪名清单有哪些?

2、以案释法之重大责任事故罪

3、以案释法之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

4、以案释法之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

5、以案释法之危险作业罪

6、以案释法之危险物品肇事罪

7、以案释法之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8、以案释法之消防责任事故罪

9、以案释法之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

第四讲:《安全生产法》赋予的责任主体之法定职责和责任解读

1、安全生产法在什么样的背景之下修订的?

2、生产经营单位责任主体的法定职与责有哪些?

3、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法定职与责有哪些?

4、生产经营单位其他负责人的法定职与责有哪些?

5、生产经营单位职能部门负责人的法定职与责有哪些?

6、生产经营单位车间主任的法定职与责有哪些?

7、生产经营单位班组长的法定职与责有哪些?

8、生产经营单位员工的法定职与责有哪些?

9、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法定职与责有哪些?

10第三方服务机构法定职与责有哪些?

第二篇:风险管控篇

1、企业安全风险的第一道防线是如何筑成的?

2、企业安全风险的第二道防线是如何筑成的?

3、企业安全风险的第三道防线是如何筑成的?

第一讲:风险辨识评估、管控能力

导入:能量意外释放理论

表单:风险点清单

一、危险源辨识四大方法(互动讲解)

方法1:直接经验法

应用:望闻问切

方法2:系统安全分析法

应用:JHA、SCL

二、危险源辨识两条主线

1. 作业活动主线

讨论:列出自身岗位作业活动有哪些

表单:作业活动清单

2. 设备设施主线

讨论:列出自身岗位设备设施有哪些

表单:设备设施清单

介绍:事故类型的分类(GB6441)

三、危险源评价的两大方法

方法1:风险矩阵法LS

方法2:作业条件分析法LEC

讨论:采用LEC法对自身岗位作业活动/设备设施进行风险分析和评价,并计算。

表单:作业活动风险评价与分析表、设备设施风险评价与分析表

分析:危险源辨识分析需要考虑的人机环管因素(GB/T13861)

四、风险分级管控

讨论:四种风险等级应该由谁来负责管控

1. 层级管控要求:风险高对应层级高、上一级管控的下一级必须同时管

2. 措施制定原则:消除、预防、减弱、隔离、联锁、警示

3. 措施基本要求:合法、投入效益、多措

讨论:各小组对评价出的不可接受风险进行控制措施的制定

五、风险公告与警示

讨论:风险告知的目的是什么?风险公告的位置选定哪里比较好?

工具:9大风险分级管控输出表单

1. 风险分级管控输出公告牌

一栏:公告栏

二图:风险分级分布图、作业活动风险比较图

三卡:岗位作业风险管控应知应会卡、设备设施风险管控应知应会卡、岗位事故应急处置卡

2. 风险分级管控输出报告书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手册》

第二讲:隐患排查与治理能力

分析:风险点、危险源、风险、隐患、事故之间的关系

互动:设定隐患描述,判定隐患所属级别

讨论:日常岗位上存在哪些隐患?以及级别判定

解读:八大隐患排查治理的政策及法规依据

附加:2024年国安委重要通知文件的学习:

第一部分:通知文件出台背景解读

1、该文件出台的背景和原因有哪些?

2、文件有关对企业要求的信息释放了哪些信息企业意味着要做什么?

第二部分:各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具体条款解读【以工贸行业为例】

一、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解读及对策

第一条 为了准确判定、及时消除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重大事故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 本标准适用于判定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工贸企业内涉及危险化学品、消防(火灾)、燃气、特种设备等方面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三条 工贸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一)未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或者未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的;

(二)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

(三)金属冶炼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的。

第四条 冶金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一)会议室、活动室、休息室、操作室、交接班室、更衣室(含澡堂)等6类人员聚集场所,以及钢铁水罐冷(热)修工位设置在铁水、钢水、液渣吊运跨的地坪区域内的;

(二)生产期间冶炼、精炼和铸造生产区域的事故坑、炉下渣坑,以及熔融金属泄漏和喷溅影响范围内的炉前平台、炉基区域、厂房内吊运和地面运输通道等6类区域存在积水的;

(三)炼钢连铸流程未设置事故钢水罐、中间罐漏钢坑(槽)、中间罐溢流坑(槽)、漏钢回转溜槽,或者模铸流程未设置事故钢水罐(坑、槽)的;

(四)转炉、电弧炉、AOD炉、LF炉、RH炉、VOD炉等炼钢炉的水冷元件未设置出水温度、进出水流量差等监测报警装置,或者监测报警装置未与炉体倾动、氧(副)枪自动提升、电极自动断电和升起装置联锁的;

(五)高炉生产期间炉顶工作压力设定值超过设计文件规定的最高工作压力,或者炉顶工作压力监测装置未与炉顶放散阀联锁,或者炉顶放散阀的联锁放散压力设定值超过设备设计压力值的;

(六)煤气生产、回收净化、加压混合、储存、使用设施附近的会议室、活动室、休息室、操作室、交接班室、更衣室等6类人员聚集场所,以及可能发生煤气泄漏、积聚的场所和部位未设置固定式一氧化碳浓度监测报警装置,或者监测数据未接入24小时有人值守场所的;

(七)加热炉、煤气柜、除尘器、加压机、烘烤器等设施,以及进入车间前的煤气管道未安装隔断装置的;

(八)正压煤气输配管线水封式排水器的最高封堵煤气压力小于30kPa,或者同一煤气管道隔断装置的两侧共用一个排水器,或者不同煤气管道排水器上部的排水管连通,或者不同介质的煤气管道共用一个排水器的。

第五条 有色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一)会议室、活动室、休息室、操作室、交接班室、更衣室(含澡堂)等6类人员聚集场所设置在熔融金属吊运跨的地坪区域内的;

(二)生产期间冶炼、精炼、铸造生产区域的事故坑、炉下渣坑,以及熔融金属泄漏、喷溅影响范围内的炉前平台、炉基区域、厂房内吊运和地面运输通道等6类区域存在非生产性积水的;

(三)熔融金属铸造环节未设置紧急排放和应急储存设施的(倾动式熔炼炉、倾动式保温炉、倾动式熔保一体炉、带保温炉的固定式熔炼炉除外);

(四)采用水冷冷却的冶炼炉窑、铸造机(铝加工深井铸造工艺的结晶器除外)、加热炉未设置应急水源的;

(五)熔融金属冶炼炉窑的闭路循环水冷元件未设置出水温度、进出水流量差监测报警装置,或者开路水冷元件未设置进水流量、压力监测报警装置,或者未监测开路水冷元件出水温度的;

(六)铝加工深井铸造工艺的结晶器冷却水系统未设置进水压力、进水流量监测报警装置,或者监测报警装置未与快速切断阀、紧急排放阀、流槽断开装置联锁,或者监测报警装置未与倾动式浇铸炉控制系统联锁的;

(七)铝加工深井铸造工艺的浇铸炉铝液出口流槽、流槽与模盘(分配流槽)入口连接处未设置液位监测报警装置,或者固定式浇铸炉的铝液出口未设置机械锁紧装置的;

(八)铝加工深井铸造工艺的固定式浇铸炉的铝液流槽未设置紧急排放阀,或者流槽与模盘(分配流槽)入口连接处未设置快速切断阀(断开装置),或者流槽与模盘(分配流槽)入口连接处的液位监测报警装置未与快速切断阀(断开装置)、紧急排放阀联锁的;

(九)铝加工深井铸造工艺的倾动式浇铸炉流槽与模盘(分配流槽)入口连接处未设置快速切断阀(断开装置),或者流槽与模盘(分配流槽)入口连接处的液位监测报警装置未与浇铸炉倾动控制系统、快速切断阀(断开装置)联锁的;

(十)铝加工深井铸造机钢丝卷扬系统选用非钢芯钢丝绳,或者未落实钢丝绳定期检查、更换制度的;

(十一)可能发生一氧化碳、砷化氢、氯气、硫化氢等4种有毒气体泄漏、积聚的场所和部位未设置固定式气体浓度监测报警装置,或者监测数据未接入24小时有人值守场所,或者未对可能有砷化氢气体的场所和部位采取同等效果的检测措施的;

(十二)使用煤气(天然气)并强制送风的燃烧装置的燃气总管未设置压力监测报警装置,或者监测报警装置未与紧急自动切断装置联锁的;

(十三)正压煤气输配管线水封式排水器的最高封堵煤气压力小于30kPa,或者同一煤气管道隔断装置的两侧共用一个排水器,或者不同煤气管道排水器上部的排水管连通,或者不同介质的煤气管道共用一个排水器的。

第六条 建材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一)煤磨袋式收尘器、煤粉仓未设置温度和固定式一氧化碳浓度监测报警装置,或者未设置气体灭火装置的;

(二)筒型储库人工清库作业未落实清库方案中防止高处坠落、坍塌等安全措施的;

(三)水泥企业电石渣原料筒型储库未设置固定式可燃气体浓度监测报警装置,或者监测报警装置未与事故通风装置联锁的;

(四)进入筒型储库、焙烧窑、预热器旋风筒、分解炉、竖炉、篦冷机、磨机、破碎机前,未对可能意外启动的设备和涌入的物料、高温气体、有毒有害气体等采取隔离措施,或者未落实防止高处坠落、坍塌等安全措施的;

(五)采用预混燃烧方式的燃气窑炉(热发生炉煤气窑炉除外)的燃气总管未设置管道压力监测报警装置,或者监测报警装置未与紧急自动切断装置联锁的;

(六)制氢站、氮氢保护气体配气间、燃气配气间等3类场所未设置固定式可燃气体浓度监测报警装置的;

(七)电熔制品电炉的水冷设备失效的;

(八)玻璃窑炉、玻璃锡槽等设备未设置水冷和风冷保护系统的监测报警装置的。

第七条 机械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一)会议室、活动室、休息室、更衣室、交接班室等5类人员聚集场所设置在熔融金属吊运跨或者浇注跨的地坪区域内的;

(二)铸造用熔炼炉、精炼炉、保温炉未设置紧急排放和应急储存设施的;

(三)生产期间铸造用熔炼炉、精炼炉、保温炉的炉底、炉坑和事故坑,以及熔融金属泄漏、喷溅影响范围内的炉前平台、炉基区域、造型地坑、浇注作业坑和熔融金属转运通道等8类区域存在积水的;

(四)铸造用熔炼炉、精炼炉、压铸机、氧枪的冷却水系统未设置出水温度、进出水流量差监测报警装置,或者监测报警装置未与熔融金属加热、输送控制系统联锁的;

(五)使用煤气(天然气)的燃烧装置的燃气总管未设置管道压力监测报警装置,或者监测报警装置未与紧急自动切断装置联锁,或者燃烧装置未设置火焰监测和熄火保护系统的;

(六)使用可燃性有机溶剂清洗设备设施、工装器具、地面时,未采取防止可燃气体在周边密闭或者半密闭空间内积聚措施的;

(七)使用非水性漆的调漆间、喷漆室未设置固定式可燃气体浓度监测报警装置或者通风设施的。

第八条 轻工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一)食品制造企业烘制、油炸设备未设置防过热自动切断装置的;

(二)白酒勾兑、灌装场所和酒库未设置固定式乙醇蒸气浓度监测报警装置,或者监测报警装置未与通风设施联锁的;

(三)纸浆制造、造纸企业使用蒸气、明火直接加热钢瓶汽化液氯的;

(四)日用玻璃、陶瓷制造企业采用预混燃烧方式的燃气窑炉(热发生炉煤气窑炉除外)的燃气总管未设置管道压力监测报警装置,或者监测报警装置未与紧急自动切断装置联锁的;

(五)日用玻璃制造企业玻璃窑炉的冷却保护系统未设置监测报警装置的;

(六)使用非水性漆的调漆间、喷漆室未设置固定式可燃气体浓度监测报警装置或者通风设施的;

(七)锂离子电池储存仓库未对故障电池采取有效物理隔离措施的。

第九条 纺织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一)纱、线、织物加工的烧毛、开幅、烘干等热定型工艺的汽化室、燃气贮罐、储油罐、热媒炉,未与生产加工等人员聚集场所隔开或者单独设置的;

(二)保险粉、双氧水、次氯酸钠、亚氯酸钠、雕白粉(吊白块)与禁忌物料混合储存,或者保险粉储存场所未采取防水防潮措施的。

第十条 烟草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一)熏蒸作业场所未配备磷化氢气体浓度监测报警仪器,或者未配备防毒面具,或者熏蒸杀虫作业前未确认无关人员全部撤离熏蒸作业场所的;

(二)使用液态二氧化碳制造膨胀烟丝的生产线和场所未设置固定式二氧化碳浓度监测报警装置,或者监测报警装置未与事故通风设施联锁的。

第十一条 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工贸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一)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设置在非框架结构的多层建(构)筑物内,或者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内设有员工宿舍、会议室、办公室、休息室等人员聚集场所的;

(二)不同类别的可燃性粉尘、可燃性粉尘与可燃气体等易加剧爆炸危险的介质共用一套除尘系统,或者不同建(构)筑物、不同防火分区共用一套除尘系统、除尘系统互联互通的;

(三)干式除尘系统未采取泄爆、惰化、抑爆等任一种爆炸防控措施的;

(四)铝镁等金属粉尘除尘系统采用正压除尘方式,或者其他可燃性粉尘除尘系统采用正压吹送粉尘时,未采取火花探测消除等防范点燃源措施的;

(五)除尘系统采用重力沉降室除尘,或者采用干式巷道式构筑物作为除尘风道的;

(六)铝镁等金属粉尘、木质粉尘的干式除尘系统未设置锁气卸灰装置的;

(七)除尘器、收尘仓等划分为20区的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电气设备不符合防爆要求的;

(八)粉碎、研磨、造粒等易产生机械点燃源的工艺设备前,未设置铁、石等杂物去除装置,或者木制品加工企业与砂光机连接的风管未设置火花探测消除装置的;

(九)遇湿自燃金属粉尘收集、堆放、储存场所未采取通风等防止氢气积聚措施,或者干式收集、堆放、储存场所未采取防水、防潮措施的;

(十)未落实粉尘清理制度,造成作业现场积尘严重的。

第十二条 使用液氨制冷的工贸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一)包装、分割、产品整理场所的空调系统采用氨直接蒸发制冷的;

(二)快速冻结装置未设置在单独的作业间内,或者快速冻结装置作业间内作业人员数量超过9人的。

第十三条 存在硫化氢、一氧化碳等中毒风险的有限空间作业的工贸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一)未对有限空间进行辨识、建立安全管理台账,并且未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

(二)未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审批,或者未执行“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要求,或者作业现场未设置监护人员的。

第十四条 本标准所列情形中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等设施、设备、装置,应当保证正常运行、使用,失效或者无效均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第十五条 本标准自2023年5月15日起施行。《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安监总管四〔2017〕129号)同时废止。

二、其他行业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解读及对策

第三讲:应急处置能力提升

一、提升应急处置能力的秘诀

1、为何8级大地震中,某中学2300名师生奇迹般活下来

2、应急疏散路线如何规划

二、应急预案的编制需要考虑的因素

1、应急管理缺陷,包括应急资源调查不充分;

2、应急能力、风险评估不全面;事故应急预案缺陷(包括预案不健全、可操作性不强、无针对性);

3、应急预案培训不到位;

4、应急预案演练不规范;

5、应急演练评估不到位;

6、其他应急管理缺陷。

三、企业伤亡事故分类

1、事故类型分类:常见的事故类型解读及举例

2、伤亡程度分类:轻、重、死亡

四、常见的事故类型应急处置

1、物体打击现场处置能力提升

2、车辆伤害现场处置能力提升

3、机械伤害现场处置能力提升

4、起重伤害现场处置能力提升

5、触电现场处置能力提升

6、淹溺现场处置能力提升

7、灼烫现场处置能力提升

8、火灾现场处置能力提升

第三篇:安全领导力提升篇

一、当前国内企业安全领导力现状解读

1、企业安全领导力现状及表现展示

2、企业安全领导力存在的问题

二、如何提升企业安全领导力

一、主动学习和有效落实的能力-学习力、组织力

1、需要掌握的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规范

2、制定企业三大安全生产制度-制度的发力

制度①: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制度②: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制度③:安全操作规程

3、需要掌握的安全管理基本理论

4、需要掌握的管理理念、安全心理学、安全行为学

二、风险管控能力-掌控力

1、风险管控能力

讨论环节:风险、危险源、隐患、事故之间的关系

(1)风险辨识基础知识及理论

讨论环节:风险辨识课题练习

(2)风险评价基本理论及方法

讨论环节:风险评价课题练习

(3)风险分级方法及练习

讨论环节:风险评价课题练习

(4)风险管控方法及练习

讨论环节:风险评价课题练习

2、隐患排查及治理能力

(1)隐患的概念、分类

讨论环节:举例隐患的描述和判断

(2)隐患的治理

3、应急处置能力-处置力

(1)案例解析-应急不力导致的事故

讨论环节:处置不力与事故后果的关系

(2)应急预案的分类及编制

(3)应急演练的实施与总结

4、有效落实、落地的能力

(1)创建企业内部学习氛围(创造力)

①建立小团队比争赶超,奖优劣罚

②实际案例分享与解析及应用

③亲力亲为体现安全领导力(亲和力)

a树立楷模及权威

b做大家的“领头羊”

c奖赏优秀的人和事儿

d立即、及时解决掉问题

e 提供有效的资源

5、安全领导力习惯的培养计划(执行力)

①定期参加安文化、安全领导力建设培训班

②督促下属制定个人安全行动计划、定期亲自跟进

③实施BBS系列

④定期举办安全课题、经验分享、讲座

⑤事故调查亲自参与和过问

第四篇:危险作业专项风险管控能力提升

能力1:动火作业管理

1. 动火作业分级

2. 动火许可审批

3. 动火作业风险辨识与管控

能力2:有限空间作业管理

1. 有限空间的概念解读

2. 有限空间风险辨识与管控(作业前、中、后)

能力3:高处作业管理

1. 高处作业分级

2. 高处作业风险辨识与管控

3. 高处作业审批及过程管理

第五篇:精益安全管理篇

第一部分 精益理念与安全管理

第一章 精益安全管理理念认知

第一节 精益安全管理认知

一、精益安全管理的概念

二、精益安全管理与传统安全管理

第二节 精益安全意识

一、安全意识的内涵

二、员工安全意识薄弱的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