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背景】
1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出席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并发表重要讲话。习近平强调,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腐败存量尚未清除,增量还在持续发生,铲除腐败问题滋生土壤和条件任务仍然艰巨繁重。反腐败斗争必须坚定不移,任何犹豫动摇、松懈手软或半途而废,都将犯颠覆性错误。
如何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经过新时代十年坚持不懈的强力反腐,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但形式依然严峻复杂。我们对反腐败斗争的新情况新动向要有清醒的认识,对腐败问题产生的土壤和条件要有清醒的认识,各级党委要切实强化对反腐败斗争全过程领导,动真碰硬抓好问题整改。纪委监委作为专责机关,要更加主动担起责任,有力有效协助党委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整合反腐败全链条力量。
所以,我们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和纪检工作人员要在不敢腐上持续加压,始终保持零容忍的震慑不变;要在不能腐上深化拓展,前移反腐关口,深化源头治理,加强重点领域监督机制改革和制度建设,健全防治腐败滋生蔓延的体制机制;要在不想腐上巩固提升,更加注重正本清源、固本培元,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我们纪检工作人员就要努力构建全方位的立体监督体系,让广大群众参与到监督中来。纪检监察干部也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全面掌握纪检监察工作的基本原则、方针、政策和方法,总结以往线下监督经验,更深地拓展“下沉式”监督、“嵌入式”监督和“点穴式”监督,打通监督最后一公里。当下纪检工作人员更要努力创新监督的方式和渠道拓展网络监督,把“云监督”作为一种新的监督的方式,做好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实现“线上+线下”齐发力、双频共振的方式开展更为有效的立体监督方式,打通最后一公里的最后一百米,从而做到一刻不停地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打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
【课程目标】
1.本课程通过对总书记重要讲话内容简单的学习,掌握三次全会精髓;
2.通过对《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23版)》的分析解读,使纪检干部知晓哪些是共产党员的道德高度,哪些是行为底线,从而更好地指导工作,在工作中实现全面监督;
3.纪检委员发挥“四员”的作用,使教育、监督、惩治实现更好的结合,从而做实基层的监督工作;
4.结合中心工作内容,阐述“嵌入式”、“下沉式”和“点穴式”监督的实际运用,实现监督的全面覆盖,从而打造风清气正的良好党风、政风;
5.多种监督方式结合,特别做好审计监督,形成监督合力,构建大监督格局。
【课程时间】0.5-1天(6H/天)
【课程对象】企事业专兼职纪检工作人员
【课程方式】理论讲解+视频播放+案例分析+互动点评
【课程大纲】
第一讲 深学细悟笃行党的创新理论,以政治监督为重点
一、聚焦“两个维护”,强化政治监督
1.站位更高,把牢政治方向
2.落点更准,突出“关键少数”
3.方式更活,推进常态长效
二、聚焦国之大者,强化政治监督,做好新形势下巡视巡察工作
1.突出政治监督:紧扣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加强监督,重点检查习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贯彻落实情况。
2.抓住关键重点:
1)紧抓重点问题,把握被巡察单位的性质和特点,找准其在纪律、作风、廉政、选人用人等方面的突出问题,一针见血、直指要害;
2)紧抓重点人,加强对“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执行民主集中制等情况的监督坚持;
3)紧抓重点事,聚焦败坏党和政府形象、影响基础改革发展稳定、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事,盯紧“三重一大”方面的问题;
4)把住“线”,围绕政治、组织、廉洁、群众、工作、生活“六大纪律”红线,积极拓宽发现问题的渠道和途径,真实准确掌握问题线索。
3.聚焦“国之大者”,着力发现和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4.强化成果运用。抓好问题整改,落实好责任。
三、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
1.“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重点五个强化:
2.增强“三个自觉”
3.突出“三个监督重点”
4.开好“三个会议”
5.防控“三个风险点”
6.坚持“三个常态化”
7.创新“三项监督机制”
四、加强政治监督,体现监督的“硬度”,防止“一把手”变成“一霸手”
1.上级的监督
2.巡视巡察的监督
3.述职述廉的监督
4.民主生活会监督
五、学《准则》悟境界,学《条例》知底线,做好“六大纪律”的监督
1.《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用《准则》作为道德标准衡量党员;
2.结合案例实际,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警示共产党员和关键少数人员切实遵守行为底线。
案例剖析:抛出典型案例,逐条解读《条例》中各条款,使学员更加深刻认识到《条例》是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必须严格遵守的行为底线。作为纪检监察工作人员认真对照《条例》严格监督约束党员、领导干部。
通过观看视频材料,分析六大纪律重要条款对党员领导干部的警示作用,使纪检工作人员结合实际工作有章可循。
六、突出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做好党建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
第二讲 融入中心工作抓监督,落在日常、落在实处,从严管理,常长结合
一、聚焦工作重点环节监督,提升监督能力和水平
强化党内监督,重在日常,贵在有恒。在坚持不懈、持之以恒中见常态,见长效,做到真管真严、常管长严。要用纪律和规矩管住大多数,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
1.盯紧“关键少数”;
2.盯准“关键岗位”:
3.管好“大多数”;
4.设立监督“探头”;
1)对“微腐败”,拒绝暧昧。
2)通过“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督建议书”
3)设立“监督平台”,
5.多种方式监督融入中心工作
1)“下沉式监督”,纪检工作人员深入中心工作,确保工作流程合规操作。
2)“嵌入式监督”基层纪检委员融入中心工作,体现“一岗双责”。
3)“织密监督网”,形成三级监督网,堵塞权力寻租空间。
4)“点穴式监督”,更加突出监督的针对性和精准性
6.把监督贯穿管理过程的始终,形成智能化监督体系
1)强化流程监督,推动事中常态监督
2)强化红线意识,落实事后重点督查
3)做好全流程各环节的警示教育
4)完善全流程各环节的制度管理
7.纪检人员发挥“四员”作用,确保发挥监督实效,打通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
1)当好宣传员。进行全员的廉洁教育,为支部党员敲警钟、打预防针,树立底线意识;
2)当好监督员。对重大事项决策监督、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3)当好联络员。及时反馈信息,上情下达、下情上达;
4)当好建议员。将监督检查工作中收集、发现的影响企业经营发展的问题及时提出建议。
对管理过程中的一些领导干部或者是管理人员的“微腐败”、工作中暴露、表现出来的一些事项、管理工作中的一些疏漏等事项,通过内部“监督平台”加强管理,使监督和管理工作增加一双“千里眼”。
二、采取多种监督手段,形成网络化监督监督
1.深入业务知识学习,体现“温度”。做到知晓率100%,切实掌握业务工作中的廉洁风险点;
2.剖析案例,体现“深度”。对关键少数的教育入脑入心;
3.结合实际工作,纪检工作人员开展“下沉式”监督和“嵌入式”监督,工作中发挥党支部纪检委员的监督作用,织密监督网,确保监督取得实效。督促签订三级“承诺书”,与供应商签订“协议书”,体现“硬度”;
4.开展谈心谈话活动,体现“精度”(精准化、精细化),即“点穴式监督”。结合实际工作,运用好监督的“四种形态”。
三、综合、精准运用监督“四种形态”抓早抓小,确保监督实效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关于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是:
1.第一种形态,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
2.第二种形态,让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
3.第三种形态,让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
4.第四种形态,发挥震慑功能,防止查不胜查。
根据《纪律处分条例(2023版)》对“四种形态”修订的内容进行解读说明。
小结:“四种形态”环环相扣,前者是后者的堤坝,后者是对前者的震慑;前一道堤坝筑的越牢,滑向后者的人数自然就会越来越少;后一种问题查处的越是及时坚决,就越能形成“不敢腐”的威慑。
第三讲 运用多种方式的监督,发挥“六位一体”的监督合力
一、加强党内四种方式的监督,发挥政治监督的优势
1.巡视巡察的监督
2.派驻监督
3.监察监督
4.纪律监督
二、加强国家监督,打造监督的“四梁八柱”
1.司法监督
2.人大监督
3.民主监督
4.审计监督
5.财物监督
6.行政监督
7.群众监督
8.舆论监督
三、做好审计监督,形成监督合力
1.增强职责定位互补性
2.增强专长的互补性
3.增强成果运用互补性
四、加强日常监督,实现监督常态化、长效化
运用七种方式加强日常监督,把功夫做在日常、做在经常,体现监督的常态化、长效化。
1.深入实际、深入群众
2.广泛听取汇报
3.谈心谈话
4.查阅资料
5.沟通情况
6.实地调查
7.分析研判
总结:党员领导干部要信守行为准则,认真学习两个《条例》,经得住金钱和物质利益的各种考验,做到不突破“红线”,不向上攀比,不心存侥幸。纪检工作人员通过对两个《条例》的学习,使反腐教育更有依据和抓手,更好融入中心工作做好全流程、全过程的监督,形成智能化纪检监督体系,确保中心工作合规操作,堵塞权力寻租空间,确保各环节从业人员合规履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