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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析|《关于加强产权交易机构开展金融机构国有产权交易业务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4-18 admin

国有金融资本是推进国家现代化、维护国家金融安全的重要保障,是我们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国有金融机构是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的重要支柱,是促进经济和金融良性循环健康发展的重要力量。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各级财政部门根据本级政府授权,集中统一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财政部负责制定统一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规章制度,依法指导和监督地方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工作。


为加强国有金融机构资产交易、产权流转监管,落实金融机构国有产权进场交易管理要求,进一步规范产权交易机构开展金融机构国有产权交易业务,财政部于2025年4月11日印发了《关于加强产权交易机构开展金融机构国有产权交易业务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产权交易机构进一步加强产权交易受理审核及业务信息管理等方面工作,提出了更加明确具体要求,也为产权交易机构进一步制定和完善金融企业国有产权交易业务规则,提供了规范指导意见。


以下为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上海联交所)对《通知》的相关内容作出的解析:


《通知》的出台背景


在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加强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大背景下,财政部印发《通知》,旨在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指导意见》,进一步规范产权交易机构在金融机构国有产权交易业务中的行为,确保金融机构国有产权交易过程公开、公平、公正,促进国有金融资本保值增值,防范国有金融资本流失。《通知》围绕金融机构国有产权交易的合规性、真实性、透明度,对产权交易机构的审核工作提出严格要求,为产权交易机构开展相关业务提供了更为明确的指导和规范,强化全流程监管,确保国有金融产权交易规范有序实施。


《通知》的指导意义


(一)深化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改革


《通知》是财政部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重要举措,有助于进一步强化国有金融资本的管理,旨在通过强化进场交易监管,推动国有金融机构产权交易更加市场化、法治化、规范化,助力金融国资管理改革向纵深发展。


(二)防范国有金融资本流失


《通知》通过完善审核机制、强化权属核查、规范评估定价、加强信息管理等措施,构建更严密的交易监管体系,能够有效防范国有金融资本的流失风险,保障国有金融资本的合法权益,促进国有金融资本保值增值。


(三)优化产权交易市场生态


《通知》为产权交易机构开展金融机构国有产权交易业务提出了进一步细化的操作指引和规范要求,涵盖完善审核机制到加强信息管理各个环节,有助于产权交易机构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提高业务操作的规范化水平,增强市场公信力,促进产权交易市场的健康发展。《通知》通过进一步明确产权交易机构的审核责任和监管要求,推动形成统一、透明、高效的国有金融产权交易市场,提升资源配置效率,增强市场公信力。



《通知》的重点内容


(一)完善金融机构国有产权交易审核机制


《通知》要求产权交易机构完善金融机构国有产权交易审核机制,完善产权交易项目资料受理清单,严格审核产权交易项目资料的真实性、完备性和规范性。与财政部此前发布的相关政策相比,此次通知进一步细化了审核内容,强调了对重点合规信息的核实比对,产权交易机构不得受理文件资料完备性、规范性存在瑕疵的产权交易申请,体现了对产权交易受理申请的更高要求。


(二)加强产权登记信息审核


产权登记证(表)是确认国有产权归属关系的基础依据,《通知》强调产权交易机构应严格审核产权登记证(表),确保交易标的权属清晰。《通知》要求产权交易机构注重审核产权登记信息与产权交易申请内容的一致性,对于未按规定办理产权登记或登记内容与交易申请不匹配的情况,明确要求产权交易机构不得受理交易申请,进一步强化了产权登记信息在产权交易中的重要性。


(三)加强产权交易经济行为审批情况审核


《通知》要求产权交易机构严格审核金融机构国有产权交易的经济行为审批情况,既要核实产权交易内容与审批事项是否一致,确保交易申请内容与审批意见无冲突,也要审核审批程序是否符合制度规定,确认经济行为经有权审批部门审批。《通知》明确指出金融机构国有产权交易经济行为审批事项与产权交易申请不一致、审批程序不符合制度规定的,产权交易机构不得受理交易申请,这有助于确保金融机构国有产权交易的合法性和合规性,防止违规操作导致国有金融资本流失。


(四)加强资产评估文件及转让价格审核


《通知》对资产评估文件及转让底价的审核提出了明确要求,强调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以及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等文件,是金融机构办理产权交易相关手续的必备材料,相关文件缺失的,产权交易机构不得受理产权转让申请。产权交易机构应按照《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47号)等有关规定,严格审核比对评估相关文件,重点审核文件中的评估对象、评估范围、交易内容与产权交易申请、经济行为审批文件是否一致,资产评估项目核准或备案层级的合规性,转让底价合规性等要素。就资产评估文件的完备性、资产评估对象范围与交易内容文件的一致性、评估核准或备案层级的合规性以及转让底价的合规性,对产权交易机构作了进一步细化审核要求,防范违规定价等风险。同时要求产权交易机构协助监督审核国有金融机构国有产权交易历史挂牌记录,对非首次挂牌的需追溯历史挂牌记录,且挂牌价格低于资产评估结果的90%的,应进一步审核相关审批文件,保障国有金融资本的保值增值。


(五)加强金融机构国有产权交易信息管理


《通知》要求产权交易机构加强信息管理工作,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公开披露产权交易信息,并按要求及时向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报告场内金融机构国有产权交易情况,落实国有金融机构产权交易档案保管有关要求,强调了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做好金融机构国有产权交易信息采集汇总、相关政策宣传等工作的重要性。


(六)加强产权交易机构监督管理


《通知》强调了各省级财政部门应按规定加强对产权交易机构开展金融机构国有产权交易业务的日常监督管理,对未按《通知》要求及有关规定开展金融机构国有产权交易的,或出现弄虚作假、玩忽职守、损害国家利益或交易双方合法权益的,应立即停止相关产权交易机构从事金融机构国有产权交易业务的资格,并按规定向社会公告。通过加强监督管理,有助于提高产权交易的透明度和监管效率,为产权交易市场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结 语


财政部此次《通知》的发布实施,不仅为产权交易机构提供了更加明确的操作规范,更为国有金融资本规范、有效配置筑牢了制度防线,彰显了新时代加强金融国资监管、服务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坚定决心。通过强化审核机制、细化信息审核、规范交易流程,《通知》在防范国有资产流失、保障国有金融资本保值增值方面将发挥关键作用,同时也为产权交易市场的公平、公正、公开奠定了坚实基础,推动产权交易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在新时代的金融改革进程中,国有金融资本的管理与运营关乎国家经济命脉和金融稳定大局。《通知》的实施将进一步提升国有金融资本的管理效能,优化资源配置,推动国有金融机构高质量发展。在政策的引领下,国有金融资本将在更加规范、透明、高效的市场环境中实现保值增值,为我国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金融支撑,助力国家在金融领域迈向更高水平的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