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南京市出台《关于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审计监督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对加强全市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审计监督作出了规划和部署,要求进一步健全国有资本审计监督体系和制度,实行企业国有资产审计监督全覆盖,促进国有企业健康发展和国有资本安全运营。
5个方面强化审计监督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深入推进国企改革。但从审计情况来看,一些国企改革政策落实不到位,内部管理不规范,国有资本运行效率不高,国有资产监督还存在薄弱环节。为此,《实施意见》明确,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围绕国有企业、国有资本以及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审计监督,做到应审尽审、凡审必严。
《实施意见》从5个方面强化审计监督。一是加强对贯彻落实党和政府重大政策措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情况的审计。重点审计国有企业执行中央、省、市关于深化改革、创新发展、优化布局、提质增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等政策措施情况;关注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专项任务情况、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
二是加强对国有企业改革推进情况的审计。重点审计国有企业综合改革试点、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职业经理人制度试点等重点领域改革措施推进情况以及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国有股权规范运作情况等。
三是加强对国有资本投资和国有企业运营、监管情况的审计。强化国有企业及国有资本资源配置、投向和绩效情况监督。
四是加强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贯彻落实情况的审计。重点审计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科学性、决策程序的合规性、决策内容的合法性以及决策执行的效果性,企业党组织和董事会在重大事项决策中的职责履行情况等。
五是加强对健全公司法人治理及完善内部控制情况的审计。重点审计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以及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管理机制和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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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大机制推进审计全覆盖
《实施意见》提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审计监督的要求,拓展审计监督广度和深度,做到党中央重大政策措施部署到哪里,国家利益延伸到哪里,国有资本运用到哪里,国有出资人权力行使到哪里,审计监督就要跟进到哪里,消除监督盲区。
根据《实施意见》要求,市审计局将建立健全审计全覆盖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大数据审计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及责任追究机制、建立健全审计结果报告和公告机制、建立健全审计与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协调配合机制、建立健全内部审计监督机制等6大工作机制,做好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审计监督。
根据《实施意见》规定,对国有和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每5年至少审计一次,根据需要对国有企业贯彻落实国家重大决策部署情况,以及重大投资项目、重点专项资金等,适时开展跟踪审计;对关系社会经济发展的涉企重点事项或热点难点问题,以及影响企业发展的突出问题,适时开展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为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提供参考依据。对市区两级直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实行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一般5年轮审一遍,以任职期间审计为主,坚持党政同责、同责同审;内部审计机构推进内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
审计结果和整改情况将纳入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和年度工作报告,并作为考核、任免、奖惩干部的重要参考,对整改不力或屡审屡犯的,依纪依法予以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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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南京实际确定审计内容建立保障机制
南京市现有国有企业集团分布广、层级多、体量大。针对南京实际情况和审计任务,《实施意见》将国有企业改革政策落实和党组织在法人治理结构中的领导作用发挥纳入了审计内容。在制度保障方面,增加了“完善数字化审计系统建设”、“加强内部审计工作业务指导和监督”、“完善纪检监察、巡察机构和审计机关全面协作配合机制”、“配合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等内容。
根据《实施意见》要求,南京市将不断强化大数据审计思维,提升大数据审计能力,积极运用大数据技术实施经常性审计。国有企业要及时、准确、完整地提供同本单位履行职责相关的资料和电子数据,涉及国有企业的相关部门也应配合审计机关开展数据采集工作。
此外,南京市还将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推动国有企业加强对内部审计的组织领导,完善内部审计管理体制,加快建立总审计师制度,建立健全内部审计机构向企业党组织、董事会负责和定期报告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在企业内部管理中的职能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