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会员
注册 / 登录   

首页 >> 培训课程

2023年关于举办劳务派遣与劳务外包用工管理法律风险防控

发布时间:2023-01-04 admin

课程内容

(一)公司在劳务派遣与劳务外包人员使用中存在的主要误区

问题1.“真派遣假外包”:公司均使用服务外包形式招聘了占公司2/3人员的大量的一线操作业务人员,但实际用工模式为劳务派遣形式,主要表现为目前是分公司在实际管理外包人员,包括人员使用管理以及工资核对方面,并且分公司认为签订外包合同的人员与签订劳务派遣合同的人员区别在于,前者规定了具体且可量化可评价的用工标准,后者因本岗位的特殊性,无法量化和评价其工作,导致用人部门无法把控对人员的使用和辞退等。

针对以上情况,分公司无法识别此种用工形式是劳务派遣还是劳务外包,也不明确在管理中是否存在用工风险?

问题2:上述“真派遣假外包”情况下,分公司与外包公司的管理责任与权限问题,例如以下情形如何处理:

(1)人员管理:涉及疫情防控责任,第三方认为谁用人谁管人,不审核不担责,由用人单位全权管理,用人单位如何处理?

(2)人员管理:涉及劳务人员安全生产、疫情防控管理方面,用人单位可否参照公司各类管理规定撰拟专门的劳务人员管理办法,对照违反公司相关规定的情形拟定详细的处罚措施(包括警告、通报、扣除绩效、降薪、留用察看、解除劳务合同等),以规范劳务人员行为?

(3)因病退回:涉及劳务人员请长期病假,站在用人单位角度,签订的是劳务外包合同,只管第三方完成合同范围的工作任务,如劳务人员因个人原因无法继续工作,用人单位有权退回给外包单位,由外包单位更换劳务人员以确保用人单位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且从退回之日起用人单位不再支付被退回人员的薪酬及福利。这样处理是否存在风险?

(4)“真派遣假外包”外包合同约定的项目风险金给付和赔偿问题:如果约定了项目风险金,且每月缴纳给外包公司,中途辞退人员的话,分公司还需赔偿人员一个月工资吗?

(二)、招聘与录用

问题:1.部门用人急、量大时,招聘人员如何快速筛选符合用工条件的劳务派遣或劳务外包人员?

2.  如何识别出有历史劳动纠纷、经济纠纷的人员。

(三)、工作时间与休假

1.劳务派遣员工是否与正式员工执行同等假期、考勤要求?

2.值班和加班问题;

(1)值班与加班的区别?

(2)13.5元/时的值班单价是否符合劳动法?

(3)因岗位特殊性,需要员工在下班时间随叫随到,有没有风险?

(4)如果人员当月值班超过36小时,会有什么后果?

(5)人员每天工作时长超8小时,用调休或者值班激励奖方式扣除,是否合法合规?

3.假期管理;

1)假期管理:合同里没有列明假期,按劳动法执行?

(2)病假管理:

“真派遣假外包”人员休病假时,合同未注明的情况下,如何计放工资(如果按劳务派遣则是以60%计发工资,如果按外包则是不低于全市最低标准的80%,公司“真派遣假外包”人员按哪种)?有何注意事项?

②年龄较大的并邻近退休劳务员工,长休病假的批假标准?如高血压、白内障、慢性病,医院建议休一周或者一个月,最多可休多长时间?员工长时间休病假可否辞退?

(3)年假问题;

①新入职员工如何计算当年年假?如何证明他入职前是否未休年假?

②申请离职员工已休今年年假,需要收回对应金额吗?如何计算?

(四)劳动报酬、福利与激励

1.“真派遣假外包”的五险二金现在是按最低工资标准缴纳,但实际人员上一年平均工资远高于其缴纳基数,是否存在风险?

2.劳务派遣员工的绩效管理:在劳务派遣员工无法与正式员工享受绩效激励和评优评先的情况下,如何促进劳务派遣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3.如何通过有效规定外包人员的福利,减轻外包人员不同于正式员工待遇的不公平感?

(五)惩戒与退回

问题1.对于消极怠工,履职不到位员工的处理执行标准,怎样处理合适?如要辞退,达到什么条件才合法合规?

2.对于违反公司规定出的警告、通报,是否需本人确认收到?什么样的证明材料才有效?

背景案例:某派遣员工因多次违纪(旷工、怠工等),分公司退回劳务派遣公司,现员工不服,提起诉讼,对旷工通报批评以自己不知道为由,分公司无法举证,处理该事件后续的注意事项和风险点在哪里?

3.如分公司工作或环境发生变化,想从“真派遣假外包”签订合同人员中辞退20人,但此岗位工作标准无法量化,无法用工作不达标的理由,该如何合法退回?

4.外包人员休长期病假,如何合理辞退?

(六)工伤

“真派遣假外包”人员上下班受伤,怎样划分是工伤还是意外,怎样报保险,流程怎么走?

“真派遣假外包”人员的合同续签问题,是否续签了几次合同之后就要签无固定期限合同?

(八)劳务用工问题

1.    劳务合同中的风险金,每月支付和产生风险后一次性支付的差别在哪里?

2.    风险金是支付给劳务公司还是劳务公司会按月支付给员工?以何种方式支付?

3.    A公司和B签署了服务合同,A公司又和C公司签署了服务合同,实际的用工单位为B公司,如果员工在工作中产生风险,可以要求B公司一起承担责任吗?

4.    一位员工先和A劳务公司签署了劳动合同,但一年后公司和A劳务公司外包合同到期,重新和B劳务公司签署了新的合同,员工转到B公司,需要支付风险金吗?

5.    分公司某一项目结束,负责该项目的外包员工需要调离其他工作岗位,如果员工不同意调岗,要如何赔偿?

6.    外包服务的员工是否需要发放过节福利品?如果不发放是否合法?

7.    同一工作岗位,员工之间工资有差异(同工不同酬),是否存在风险?

8.    员工在工作期间参加了职业病健康体检,如果体检中发现改员工有职业病,是否需要赔偿?赔偿标准是什么?如何可以归避职业病危害?

9.    项目服务合同共签署3年协议,共签署员工100人,如果后续项目结束没有中标,这100人如何处理,需要赔偿么?赔偿金的标准时多少?

10.          项目外包员工有在隔离酒店工作,如果员工确诊新冠,是否要给员工赔偿?合同中购买的工商险能否支付新冠赔偿)

主讲专家(任选其一)

李延生: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培训中心、北京雷博斯企业管理咨询中心特聘教授,北京市惠诚律师事务所劳动争议首席高级律师。具有长期的国家部委机关的工作经历和参与立法的丰富经验。曾任职于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企业司、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国际劳动工作部等,原劳动部、卫生部《职业病防治法》早期起草小组成员之一,先后参与《就业促进法》、三方协商机制、集体合同等调研及草案修改方面的工作,并作为中国代表团成员出席第87届国际劳工大会并担任中国代表团法律顾问。

拥有国家级投资银行人力资源管理和律师事务所高级律师双重工作经历,专业从事劳动法研究与人力资源管理实践十余年,在员工关系管理和劳动争议处理方面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战经验。先后为众多的包括世界500强、中国500强等

  :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培训中心客座讲师/北京雷博斯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法务专家/专家委员会委员。空间无限人力资源集团法律顾问;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高级人力资源法务师;注册薪酬管理师;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师(高级)会计从业资格; 薪税师;高级人力资源经理;人力资源风控管理工作经验近20年;主持政府就业择业辅导公益项目。具有管理实操心得;曾主持上海大型国企股份(上市公司)人力风控管理工作;

:公开课培训时间、地点;内训时间地点由企业自定(两天)
2023
年3月22日至3月26日​​杭州市​(3月22日全天报到)
22023年4月19日至4月23日​ 西安市​(4月19日全天报到)
2023年5月17日至5月21日​​成都市​(5月17日全天报到)
2023年6月14日至6月18日​​青岛市​(6月14日全天报到)
2023年7月14日至7月19日​​贵阳市​(7月14日全天报到)
2023年8月2日至8月6日​​  西宁市​(8月2日全天报到)
2023年9月20日至9月24日​​成都市​(9月20日全天报到)
2023年10月11日至10月15日​厦门市​(10月11日全天报到)
2023年11月15日至11月19日​广州市​(11月15日全天报到)
2023年12月20日至12月24日​海口市​(12月20日全天报到)

费用及联系方式

公开课每人3680元(组团5人以上免一人培训费);

内训专家出场费税后19800元每天

费用汇款至中心指定收款账户:

户    名:国企联培企业管理(北京)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万寿路南口支行

银行帐号:0200 0964 0900 0026 8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