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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人力资源法务咨询总监”培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0-11 admin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加快培养法律与人力资源双向复合型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意见》中提出:充分认识加强职业培训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帮助广大企事业单位全面了解劳动用工过程中的法律风险,理解与劳动用工有关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培养预测、分析劳动用工法律风险的思维,掌握防范用工风险和化解劳动争议的实战技能与方法工具,以实现低风险、低成本、高绩效的人力资源管理目标。

随着新常态下市场化改革深入,经济结构快速调整,在《中国人力资源发展报告蓝皮书》(2016版)一书中,在对2015年我国劳动关系形势报告数据中,“劳动争议案件的立案案件数量比2014年增加了近10万件,增幅达13.8%,集体劳动案件数量同比2014年增长112%,劳动争议主题多元化、复杂化问题突出。” 201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意见肯定了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性,并系统地提出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目标、原则和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建设的制度、机制建设。

 

为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在全国范围内推出《人力资源法务咨询总监》培训项目。

【项目定义】

人力资源法务咨询总监是指将人力资源专业与法律专业相结合,为用人单位提供人力资源管理法律法规政策咨询业务,促进其提升人力资源管理质量的一种新岗位。

【证书颁发】

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颁发 《人力资源法务咨询总监》证书,证书可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网:http://edu.mohrss.gov.cn/查询。

【资费标准】  

线上直播班:4200元/人    

【开班形式】

开班形式:线上直播+直播回放   

【收款信息】

   户    名:国企联培企业管理(北京)中心

开 户 行:工行银行北京万寿路南口支行

银行帐号:0200096409000026879

【申报对象】

各级国资委、中央企业及各大型企业法律事务部、合同管理部、战略发展部、风险管理部等相关负责人;各国有、外资合资、民营企业人力资源总监、行政总监、人事经理、薪酬经理、劳资经理、工资管理、集体合同管理、社保主管、经办、工会及负责社会保险的专业人士;律师事务所律师、企业法律顾问;各科研院校从事劳动合同及人力资源研究的人士。

【课程特色】

课程以人力资源管理过程的六个模块为主线,通过在整个人力资源管理过程中所遇到的法律问题及风险深入剖析,引入目前国内劳动用工中法律热点案例进行讲解。让学员在最短时间学习并掌握人力资源管理法律知识,破解劳资关系,为企业减少管理成本。让学员全面掌握法律知识,提高法律意识和专业素质,更好地为企业在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做出巨大贡献,铸就高级法律与人力资源双向复合型人才。

  【课程安排】

  

【授课专家】

参与起草和制定相关国家人力资源法律法规的专家、各地市劳动人事仲裁院或社保中心等权威机构的专家,知名律所的专业劳动法专家。

【报名条件】(满足以下其中一项即可)

(1)具有高中或中专及以上学历(含同等学历),并从事本职工作八年以上;

(2)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含同等学历),并从事本职工作五年以上;

(3)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含同等学历),并从事本职工作三年以上;

(4)具有硕士学历,并从事本职工作两年以上;

【报名材料】

(1)人力资源法务咨询总监职业培训报名表审核表

(2)本人身份证(电子扫描版或复印件)

(3)近期免冠白底彩色照片(电子版)

项目监督人:李旭

监督人电话:13671212151